入馆须知

图书馆是广大师生进行学习、研究的公共场所,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,入馆读者及相关人员,要做到以下几点:

1、读者一律凭一卡通借阅,证件不得转借。

2、读者可先通过检索台查询所需图书,再入库,找书。

3、读者遵守图书借阅期限(一个月)内归还,过期请按图书馆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(滞纳金超一天按0.1元/天计算)。

4、请不要携带书刊、包、雨具等物品进入书库。未办理借阅手续的读者请勿带书岀馆。

5、禁止在书库内用餐、吃零食或大声喧哗;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进馆 ;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。

6、请读者着装整齐,举止文明,爱护公共环境,请勿随地吐痰抛弃杂物。

7、借书时请读者检查图书的条形码是否完好,是否有破损残缺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加盖印章,还书时如发现缺页、污损等问题,请按本馆有关规协定给予赔偿。

8、如图书丢失,请读者务必及时到馆办理丢失手续。